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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2020年7月1日起对跨境电商征税

 
 
近日,越南国会表决通过“税收征税管理法(修正)”,该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现行的税收管理法。
在有关税务管理事宜的多项修订中,该法为包括电商在内的国外服务提供商引入了新的税收制度。新规表明,银行和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的国外供应商都必须在越南申报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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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如下:
·代表境外机构、从事电商业务并从越南获得收入的个人,需要代扣缴或缴纳税款。
·对于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的海外供应商提供的电商业务活动、数字平台业务和其他服务,境外供应商应直接或授权(第三方)在越南按照财政部的指导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此外,法律还规定,在数字平台上进行跨境业务活动的越南缔约方,可能也需要扣缴和纳税。根据这些规定,似乎有3个实体对数字平台上典型的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纳税申报和付款负责。
但是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特定的机构,如银行、无常设机构的外国服务提供者或消费者应该在何种情况下负责申报和缴纳税款。对于设立常驻机构的外国服务提供商是否也适用税务登记、备案和缴纳,该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政府和财政部,预计将在他们即将发布的指导方针中想方设法解决这些灰色地带。
越南加入电商征税大军,无疑对进驻该市场的中国卖家造成了一种阻碍,中国卖家多以物美价廉的商品取胜,而征收电商税会削减价格优势,因此对于越南后续具体征税情况,卖家们还需要着重关注。